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滨海县2024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离岗补缺 招 聘 公 告
日期:2024-03-04 11:03 浏览:939

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《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》(农办牧〔2020〕17号)文件,以及各级农业农村(财政)部门要求或项目批复精神,经县领导会办同意,现委托盐城融鼎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离岗补缺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,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对象及条件

1、滨海县户籍(或者已在滨海县畜禽生产企业担任技术骨干两年以上、且已在滨海缴纳社会保险金一年以上的外籍),具有畜牧兽医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,热爱畜牧兽医工作,责任心、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。

2、专业和年龄要求:具有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、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、基础兽医学、预防兽医学、临床兽医学、兽医、兽医学、畜牧学、动物医学、动物药学、畜牧兽医、畜牧、饲料与动物营养、动物学、特种动物养殖、兽医医药、动物防疫与检疫、兽药生产与营销、动物科学与技术、宠物养殖与疫病防治、宠物医学、中兽医医药、养禽与禽病防治、宠物护理与美容、宠物训导与保健、动物医药、畜牧工程技术、宠物医疗与保健、实验动物技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,年龄在38周岁以下。

3、工作年限要求:从业1年以上的在职畜禽养殖、屠宰、兽药、饲料、诊疗、服务企业的兽医技术骨干或法人;从事动物防疫工作1年以上的在职执业兽医、乡村兽医。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凭者、动物防疫公司法人享受同等条件优先权。

二、招聘程序及方式

按照发布公告、个人申请、笔试、面试、拟录用公示、考察、签订服务合同等程序面向社会招募。笔试、面试各按100分计入总分,即总分200分。笔试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前6名人员进行面试。面试后,根据笔试、面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特聘动物防疫专员3人,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。如果在体检和考察程序过程中被淘汰的,由笔试、面试总分最接近被淘汰者分数的进行替补,并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。笔试、面试、体检等程序,由工作人员通过手机短信形式,通知到相应人员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。所有程序完成后,通过滨海政府网或《滨海报》等进行拟聘用公示公告,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异议后,由盐城融鼎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定劳务派遣服务合同,合同年限一年。

三、报名时间及要求

1、报名时间:2024年3月12日-13日,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30-5:30。报名地点:滨海县城港城路666号、县人力资源产业园二楼就业管理处。联系人:张先生、王女士,联系电话:0515-84229211。报名时,需由本人现场填写报名申请表。

2、报名时需提供: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、工作经历证明、近期2寸免冠照片三张。

3、资格审查:报名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,由工作人员在报名后的3个工作日内,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。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、信息,一经发现并查实的,立即取消报名(聘用)资格。如果具备报名资格的应聘低于6人的,将对招聘方案作相关调整。

四、招聘岗位、人数及待遇

1、招聘岗位:派遣到县兽医站实验室或乡镇兽医站从事动物防疫等工作,具体岗位及工作内容以劳动合同载明为准。

2、招聘人数:3人(特聘动物防疫专员)。

3、薪资待遇:聘用人员为合同制劳务派遣性质,与盐城融鼎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定劳务派遣合同,薪资待遇每人每年不低于6万元(含为聘用人员统一办理的五险一金,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,也可代缴)。签订一年期劳务派遣合同。服务期间,由滨海县畜牧兽医站根据服务对象的满意度,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等为主要指标,分别对其进行考核,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劳务协议;考核合格的,结合工作需要等情况,续签劳务合同。

五、本方案涉及的时间起算及截止日期,以招聘公告首次见网(报)的日期为准,解释权为滨海县农业农村局。